(试行稿)
1.学校每学期从可用资金中划拨一定金额(一般按师均500元划拨,其中“师”指在岗教师总数)列为一学期教学业绩奖总奖金。
2.发放教学奖依据为《凤冈二小教学成绩考评细则》的一学期量化排名结果。
3.教学业绩奖分为基础奖、优秀奖、县级抽测奖和突出贡献奖四类。凡本学区每名在岗教师一学期可拿300元基础奖,剩余资金(Y)则用于发放优秀奖,每学年度量化顺数排名在在岗教师总数的第60%列及之前的按得分不同计发优秀奖,其之后的排名不计发优秀奖。
4.教师个人学期优秀奖(S)的计算方法:(1)学期教学业绩量化顺数排名在在岗教师总数的第60%列(含60%列)个人教学成绩量化差(C)=顺数排名在在岗教师总数的第60%列的个人得分-排60%列后一名的得分;(2)教学奖量化值(P)=Y/(∑C);(3)S=P*C。
5.参与全县及以上抽测,优秀教师获县级抽测奖,全县平均分排名第一到四名,分别奖800元、500元、300元、200元。若平均分排名全县倒数第一、二、三名,则分别罚200元、160元、120元。扣罚款在教学基础奖中扣除。抽测奖均按单人单科计算,和全县排名相比。担任同科多个班级则取所有教学班级的平均分计算。
6.突出贡献奖:教师本人或指导群体学生(三人及以上,教师个人或指导单个学生至少要获得市一等奖及以上)参加由行政肯定的为学校取得荣誉的各项活动和赛事,临时由校级班子会视其贡献大小决定奖励金额。指导县学生田径运动会取得团体名次的指导教师(多人则共分)按上第5条规则计奖。
宜黄县风冈镇第二小学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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