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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二小教师教学业绩考评细则
2021-03-29 16:50:43
(2021年六届一次教代会通过)
本考评细则以学期为单位对教师进行教学业绩考评,总分为100分。
一、完成教学任务分(5分)
教师能正常履行教学职责,完成学期教学任务计5分。未完成教学计划者,由教导处按教学任务未完成的比例扣分。(如某一科未完成教学任务的20%,则此5分只能得到80%为4分。)几科可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二、学生数系数分(7分)
系数分是在充分考虑各个教学班学生数不均,教师付出劳动有多有少等因素而设立的。正常班级每生系数分为0.1分;一人任两门或以上语、数课的,按所教学生总数计算;两复式班每生系数分为0.2分;三复式班及以上或一师一校每生系数分为0.3分。 逐级累至10分止。专职英语教师教授多班按班级最多学生数计分;非语、数、英教师拿所在学校的平均系数分,兼职英语教师按所教语、数科目计算学生系数分。
三、达标率分(30分)
一个教学班的达标率计算方法:该教学班所在年级学生考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在第年级生数70%的学生分数为该学科该年级达标分数。教学班中分数等于或高于该达标分的人数为该班达标生数。教学班达标生数除以该班学生总数的比率为该班达标率。达标率30%,计20分。以此为基础,每上升1个百分点加0.2分,加至30分止。每下降1个百分点减1分,减完为止。
四、平均分提高率分(30分)
采取两次定量,浮动定标方法。
第一次平均分定标:上一学期末该教学班的平均分;第二次平均分定标:一学期考完后,计算出该班该年级全镇平均分,并和上一学期末该年级全镇平均分相比较,用其相差的分数对第一次平均分标量进行对应的上下浮动,得到第二次平均分标量,此标量为该教学班最终的平均分标量。
最后根据该教学班本学期平均分和最终平均分标量相比较,达到该标量得20分,每上升1分加0.5分,加至30分止,每下降1分减0.5分,减至0分止
一年级第一个学期末最终平均分量为该学期期末全年级平均分。各班实际平均分和此相比较并按上述规则进行上下加减分。
一个教学班实际平均分在下列范围内,该项计满分。语文从一至六年级分别为90、88、86、84、82、80分,数学从一至六年级分别为96、94、92、90、88、86分,该项计满分。
五、平均分学区年级排名分(5分)
以班级有效学生平均分在全学区进行本年级本学科排名,平均分学区年级学科排名第一计5分,排名第二计4分,排名第三及以下计3分。当一个年级一科由一名教师任教,则分别按教一、二、三、四个班计4分、4.2分、4.4分、4.6分计算此项分。
六、优秀率分(10分)
一个教学班的优秀率计算方法:该教学班所在年级学生考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在前10%内的人为优秀(若排最后一名者有若干重分者,则不受10%控制,均计入为优秀)。该教学班优秀生数除以该班学生总数的比率为该班优秀率。优秀率为10%,计7分。以此为基础,每上升1个百分点加0.2分,加至10分止。每下降1个百分点减0.2分。优秀率为0,该项不得分。
七、参加县级以上抽测的学科 (以下两项每次只取一项计分且量化加分和绩效奖发放两者取其一)计分(10分):
1.按县教研室计算方法计算及格率和优秀率,以县教研室下发的全县质量抽测排名表中的该两项为参照,计算得分,个人累积得分不超过10分。该两项在全县排名均以班级为单位分别计算(全县排名中我学区小学的排名先剔除出来,然后计算。若全县无排名,则不计)。上一学年未享受加减分的计入一学年,有两个及以上的科目参加抽测则取平均附加分。及格率在全县排名1至4名,按5、3、2、1进行加分。排名在全县倒数第1至3名,则按5、3、2进行扣分。优秀率在全县排名1至4名按5、3、2、1进行加分。排名在全县倒数第1至3名按5、3、2进行扣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2.六年级毕业参加抽测的学生中有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总分排名全县第一、二、三名,则每个科任老师分别加8、7、6分;总分排名第二十名至第四名,则每个科任老师分别加3分,之后每上升一个名次加0.5分至5.5分止;有一生总分排名全县第二十一名至五十名,则每个科任老师加2分;有一生总分排名全县第五十一名至一百名,则每个科任老师加0.5分;有一生总分排名全县第一百零一名至第二百名,则每个科任老师加0.2分。个人累积得分不超过10分。(绩效奖发放细则:六年级毕业参加抽测的学生中有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总分排名全县第一、二、三名,则每个科任老师发放绩效奖分别为1000、900、800元;总分排名第二十名至第四名,则每个科任老师发放绩效奖400元,之后每上升一个名次加50元至650元止;有一生总分排名全县第二十一名至五十名,则每个科任老师发200元;有一生总分排名全县第五十一名至一百名,则每个科任老师发100元;有一生总分排名全县第一百零一名至第二百名,则每个科任老师发50元。)
八、考查科目分(3分)凡担(兼)任考查科目教学,须按教导处规定时间向班主任提供学生考查成绩,计3分。不按时提供计1分;不提供者不计分。
九、名类特殊情况计算说明:
1.关于复式班级教学或一人教授多班(科)参加测试学科,其考评成绩则按以下规则计分:同教五个班(科)按30%、20%、20%、20%、10%;四个班(科)按40%、30%、20%、10%;三个班(科)按40%、40%、20%;两个班(科)按60%、40%先分别计分,再取其平均分值。其中教授四科及以上最终业绩得分按教授四科提升2名、五科提升3名计分。中心校同时教授两门考试科目,其最终业绩得分按教授两科提升2名、三科提升3名计分、四科提升4名计分(单独教授英语则需三科才计,其最终业绩得分按三科提升2名计分,四科提升3名计分)。
2.关于学区外的转进生,其本学期参加考试但成绩不列入本学期评估,作为下学期评估的基分,若其本学期实际成绩低于本班实际平均分,而在下学期考试中实际成绩又高于本班实际平均分(计算时不包括他们)20分,则其成绩按此平均分加20分计入评估中。若不属此列,则按实际成绩计入评估中。本学区学生的变动则有成绩按成绩计算,无成绩则按上述原则计算。
3. 鉴于班级中有少数如智力、听力、眼力等残疾和其它身、心原因造成的学习困难学生(学困生)。教学业绩计法如下:1.学困生标准:以学科为单位,学年内上学期期末测试分在全年级倒数3%内为学困生;2.学困生上学期不计教学业绩分;下学期学困生在单科年级排名如有,则每进一名总评分加0.1分至0.5分止,每退一名或持平扣0.1分不封底,脱离5%序列每生加0.5分至2分止但另外要参与下学期教学业绩整体评估。下一学年重新评估。
4.专门担任考查科目教学教师(含幼儿园及学前班教学教师),按学校要求上课并完成教学任务,等同或不低于顺数排名80%列计分,未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以每未达一个要求名次下降5名直至全学区排名倒数第一列计分。三年级英语教学按学校要求上课并完成教学任务,教学业绩分计全学区平均。校级干部等同或不低于顺数排名10%列计分;副校级干部等同或不低于顺数排名20%列计分。
5.公假人员教学业绩计全学区平均分;产假人员教学业绩按当学期全学区顺数60%列计分;经批准按学校要求请的哺乳假、陪护假、特殊事假等且个人出资请了代课的,按当学期最低排名计分;经上级部门批准的病假按当学期(当学年)最低排名计分,未经上级批准的病假不计业绩分,连续病假一学年以上不计业绩分;一学期内请病、事假在两个月内,请假人业绩按实际成绩计算,在两个月以上按当学期最低排名计分,该科代课人确保不低于全学区平均分;未经批准的其它假期一律不计业绩分。
凤冈镇第二小学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