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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参加各类竞赛和发表教育论文的认定细则
2019-11-28 17:18:04
(2019年12月26日校委会通过稿)
当今各种机构举办的各级各类活动花样繁多,让人眼花潦乱,难分真伪。为此就我校师生参加各类竞赛和发表教育论文的认定制定细则如下:
一、各类竞赛活动:
指由各级教育部门(含教育部门官方认定的各级教育学会的各个专业委员会)举办或协办,并有教育相关部门颁发了证书或发布了获奖文件的活动。各类民间性质的教育团体、协会和各级各类杂志社等机构举办的竞赛活动不予以认可。
二、发表教育论文
(一)指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报纸、杂志)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予以认定。
1.刊物的认定
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ISSN刊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论文,且在该刊物正常发刊周期内(增刊、专辑、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不在此列)。国内公开发行学术刊物必须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上查询。
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和CN刊号)。
2.论文的检验
论文必须在知网、万方、维普等任一主流数据库上进行检索验证,并能获得准确的论文信息(含论文标题、正文、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等)。
(二)市级论文仅认可在《抚州日报》、《临川晚报》、《抚河教育》上发表的文章。县及以下论文的发表不予以认可。
凤冈镇第二小学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