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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凤二小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量化实施方案
2020-09-22 11:39:46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构建学校公平、公正的教师评聘机制,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厅发[2016]19号文件、县教育局[201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宜黄县凤二小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量化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陈光信
成员:涂德华 杨中仁 刘庆华 张国平 吴方华 邹志霞 胡美华 邹道贵 吴润娇 吴植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邹志霞
二、考核实施
1、由学校职称评定小组对当年申报教师进行考核。学校职称评定小组由教职工投票产生,额定7—13人,校级干部直接入围。评委中若当年有申报者,则采取回避办法,即不参加当年的评审工作。
2、申报教师须持原件到职评小组备案,由学校评审小组负责核查原件并给予评分(考核指标业绩1-12项)。
3、分值计算方法
资历分ⅹ50%+业绩分ⅹ30%+校评分ⅹ20%=总分
三、考核指标
(一)资历评分(50%)
1、教龄:每周年:硕士2.0分、本科1.2分、专科1.0分、中师0.8分、其它0.6分。
2、任职年限:每年2分(任现职以来)。
3、年度考核:优2分,称职1分。(任现职以来)
4、师德考核:优2分,称职1分。(任现职以来)
(二)业绩评分(30%)
1、教育教学骨干:任现职期间获得或竞聘年限内为有效期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称号(业务部门的培训则按同级的一半计分,应出现‘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等字样),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①15分、②10分、③6分、④4分。担任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分别计①3分、②2分、③1分;同级副职低0.5分。兼职按最高职务计分。三项可累计加分,但不超过15分。
2、荣誉称号:任现职期间获得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最美乡村教师等综合性荣誉,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镇(校)级分别计①15分;②12分;③8分;④6分;⑤4分。优秀共产党员、教育工会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团员、教科研先进个人、教学常规先进个人等单项荣誉按同级别综合性荣誉折半计分,除以上荣誉外获得的其他荣誉按同级综合荣誉的1/3计算得分,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的荣誉(加盖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业务部门)不同称号、不同年份可累计加分,但不超过25分。
3、公开教学:任现职期间由学校推荐承担全国、省、市、县、校示范课(教研组安排的公开教学)或研究课(凭证书或活动原始记录)分别计①5分;②4分;③3分;④2分;⑤1分。不同级别不同课题可累计加分,同次活动取最高分,最高为10分。
4、优质课(含录像课、说课):任现职期间由学校推荐获得学科教学竞赛一等奖,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分别计①10分;②8分;③6分;④4分;⑤2分。优质课获奖等次每低一级相应按二等奖比一等奖少40%、三等奖比二等奖少20%计分。录相课、说课比赛按相应级别优质课折半计算。可累计加分,最高为10分。
5、论文与教案(含说课稿):任现职期间获得论文、教案(含说课稿)评选一等奖,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分别计①10分;②8分;③6分;④4分;⑤2分。获奖等次每低一级按二等奖比一等奖少40%、三等奖比二等奖少20%计分。可累计加分,最高为10分。
6、发表文章:任现职期间,(1)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教学论文(含教案),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①5分;②4分;③3分;④2分。且教学论文文字原件应在800字以上(少于800字折半计分)。合作论文论著,第一作者计得分的2/3,第二作者计得分的1/3。发表文章为国内正式期刊,刊号以CN、ISSN 标识为准。(2)在有CN、ISSN 刊号的正式刊物的增刊或在有正式刊号的报纸上发表与所任教学科教育教学有关的论文,按(1)要求降一级计算得分(教学论文文字原件应在800字以上,少于800字折半计分)。 “论文”不含为学生编制的习题、故事及其他读物。不同论文可累计加分,最高累至国家级不超过10分,省级不超过8分,市级不超过6分,县级不超过4分.成果若发现抄袭或由他人代笔,取消计分。
7、各类竞赛:任现职期间教师本人参加由教育部门组织的自制教具、CAI课件、征文、征题、微课、基本功等竞赛活动。教师现场参赛获一等奖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分别计①10分;②8分;③6分;④4分;⑤2分。获奖等次每低一级按二等奖比一等奖少40%、三等奖比二等奖少20%计分。教师报送作品参赛获奖按同级别、同等次现场参赛获奖得分折半计算,同项取最高级别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最高累计不超过10分。
8、学科竞赛:任现职期间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科竞赛或校级组织的竞赛。①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7、6分;②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5、4分;③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④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⑤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0.5分。同人同项只取最高级计分,同人多项和同项多人可累加计分,主教练计得分2/3,其他教练计得分1/3,但最高累至国家级不超过8分,省级不超过7分,市级不超过6分,县级不超过5分,校级不超过4分。
9、课题实验:教师本人在任现职期间主持或参与同本人所任教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认可并获正式验收的,凭原始材料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①5分;②4分;③3分;④2分.获阶段性成果的折半计分, 参加验证性的教学实验,并经验收合格,按同级别主持的教改实验,折半计分。主持人计得分的3/5,参与者前三名计分,各计得分的2/15。不同课题可累计加分, 最高累至国家级不超过10分,省级不超过8分,市级不超过6分,县级不超过4分。
10、教材与专著:教师本人在任现职期间在正式刊物(有出版局批准刊号,含国内刊号CN 及国际刊号ISSN)出版教材或教学专著,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①10分,②8分,③6分,④4分。第一作者计得分的2/3,第二作者计得分的1/3(多人则均摊1/3的得分).不同作品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
(三)学校评议(20%)学校竞聘推荐领导小组打分。
1、教学效果,由职评小组根据申报教师近五年实际教学效果确定等级(因病事假无教学效果人员按同批次同级别参聘教师当年教学效果的平均分计算得分,因落聘外出、外借、新调入无教学效果人员按同批次同级别参聘教师当年教学效果的最低分计算得分):优秀计21——25分,获优秀的不得超过本校教师总数的20%;良好计16——20分,获良好的不得超过本校教师总数的30%;一般计11——15分;其它等次酌情给分(不得超过10分)。
2、教学常规,根据教师近几年(原则上近五年)教学常规检查成绩的平均分按10%折算得分:因病事假无教学常规检查得分人员按同批次同级别参聘教师当年教学常规的平均分计算得分,因落聘外出、外借、新调入无教学常规检查得分人员按同批次同级别参聘教师当年教学常规的最低分计算得分。无故未参与当年检查无得分的人员按“0”分计算.
3、职业道德:表现优秀的计10分,良好的计8分,一般的计6分,五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0分,不封底。
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②歧视差生或上课将学生赶出教室的;
③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订资料、乱收费的;
④不服从组织安排;
⑤监考中失职。
4、工作纪律:①年出满勤者(含每年病假累计5个工作日以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每年计6分;②病假累计5—15个工作日,事假累计3—10个工作日,每年记2分;③病假累计15个工作日以上3个月以内,事假累计10—30个工作日,不给分;④旷工一天扣5分,不封底。跨年度休病假不重复扣分。五年累计加分。
5、工作量:教师的周工作量由各校根据实际的确定,其中校级领导应完成相应课务量的1/3,中层干部应完成相应课务量的1/2。兼任其它工作的应折算为课时计入工作量。
6、信息技术应用能力:①根据学校安排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合格(或尚未安排培训)计1分,优秀计1.2分,不合格扣1分,或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承担县级、校级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讲座分别计1分、0.5分,两项累计不超过2分;②担任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负责人(或核心成员),或被评为县级以上名师、名校长。按省、市、县分别计3分、2分、1分。①、②两项可累计加分。
四、其他
1、相关说明
①指标中任职期间是指受聘一级、二级教师职务之日到当年上级下发竞聘文件所规定的截止时间.
②业绩材料均要在评定截止时间(以学校聘任领导小组规定的上交材料截止时间为准)之前提供原件、文件或学校记录,逾期或未交原材料不加分.
③本细则牵涉到的年限计算均以周年计算,精确到月份.
④取得荣誉为优秀奖等无具体名次或名次在第四名及以后名次者,一律按该项的三等奖的得分折半计分.
⑤聘任小组对参与打分材料的真实性存在质疑时,当事人有义务就该材料提供真实性证明,否则视为虚假材料不予加分.
⑥各参聘人员应认真负责地进行自评打分.
⑦如参聘人员出现分数相同,按先在校在岗、其次外借、最后落聘外出的顺序进行优先上岗,在校在岗人员按进入我校时间先后执行先进先上,后进后上的原则,外借人员根据外借时间长短执行外借时间短先上,外借时间长后上的原则,落聘外出人员根据落聘外出时间长短执行落聘外出时间短先上,落聘外出时间长后上的原则。
⑧资历评分项的师德考核分计算以江西教师教育网师德考核记录为准。未有师德考核记载的年份参照年度考核结果计算,即当年年度考核为“优”,则当年的师德考核也为“优”,但不计入师德考核加分。
2、本方案自二0一七年十月 日起实行。本方案解释权归”凤二小教师职称聘任领导小组”。
凤冈镇第二小学
二0一六年十二月